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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党委中心组4月份学习材料

发布时间:2011-04-13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公报

(2011年1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18人,列席329人。

  中央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1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贺国强、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强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党同志特别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

  全会提出,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2011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全会强调,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对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西藏、新疆工作以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第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扎实推进高等学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

  全会指出,要抓住热点、破解难点,集中力量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严肃查办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纪执法中的案件。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第二,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问题。

  第三,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地方各级党委开始集中换届,要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

  第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全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全会增选吴玉良同志为中央纪委副书记。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十二五”规划纲要体现六大特点

 

纲要全文约6万字,共分为16篇: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十二五”规划纲要有六大特点:一是通篇贯穿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主题主线确定政策导向、设置规划目标、明确战略重点。这是最突出的特点。二是力求做到五年与十年、当前与长远的有机结合,做好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大部署紧密衔接,巩固和扩大应对危机成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为实现奋斗目标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三是努力体现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的导向,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四是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在收入分配、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五是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动力。六是在体现规划战略性、前瞻性的同时,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着力改善民生是“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点所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介绍,“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内容篇幅最长,内容最丰富,措施最具体。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9个方面。城乡居民无论是生活在东部还是西部、农村还是城市,政府都要提供同样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特别是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继续坚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两个同步”的导向。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今后五年要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要新增1亿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3个百分点。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十二五”时期将建设3600万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弱化经济指标 注重民生和节能减排

    指标设置体现规划的意图和重点,其中约束性指标是政府要确保实现的。据新华社报道,“十二五”规划纲要设置了24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比“十一五”规划多了2个;其中12个为约束性指标,比“十一五”规划多了4个,分别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3.1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增长3.3个百分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

    相比“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纲要对3个约束性指标进行了丰富,分别为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中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森林覆盖率指标中增加了森林蓄积量,新农合覆盖率指标丰富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与“十一五”规划相比,“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经济增长预期指标从年均增长7.5%下调为7%;居民收入预期指标从年均实际增长5%提高为7%以上,并加了一个强调性的“注释”,明确提出收入增速不低于经济增速,在实施中要努力实现和经济发展同步。这意味着,“经济增速”和“收入增速”两者带有了关联的“硬性”限制。

    “十二五”规划纲要还取消了人均GDP增速指标。在地方考核中首次提出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评价考核。

    凸显收入分配改革新思路

    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问题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得到了强化。相比“十一五”规划中仅仅是很短的一节,“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单设一章。不仅如此,关系“收入分配”的其他方面,在住房保障、就业、农民增收等多章中均有涉及。

    除了降低经济增速指标、提高收入增速指标以实现“两个同步”外,“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提出了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的思路。

勾勒国家发展新格局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首次运用彩图形式勾勒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新格局,展现出“农业战略格局”“快速铁路网”“高速公路网”“城市化战略格局”“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全国空间分布。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快构建以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和甘肃新疆等的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初步形成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十二五”规划纲要还对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作出部署,提出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若干城市群为依托、其他城市化地区和城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和南方丘陵山地带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点状分布的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社会管理、支持港澳及推进两岸关系

     内容首次单独成篇

    从“篇、章、节”结构上看,与“十一五”规划相比,社会管理内容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首次单独设立一篇。社会管理篇分为5章,分别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和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支持港澳及推进两岸关系内容也首次成为单独一篇,为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教育和人才工作发展任务

 

  《纲要》提出,今后5年科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87%。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

  《纲要》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要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5%。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质量和水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发展,推进“双语教学”。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县(市)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新增高校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创新东西部高校校际合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健全国家资助制度,扶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就业的技能和本领。全面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严格教师资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改进考试招生办法,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责任,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规范办学秩序。扩大教育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

  《纲要》提出,要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创新教育方式,突出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实践培养,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建设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大力开发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国际商务、能源资源、农业科技等经济领域和教育、文化、政法、医药卫生等社会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纲要》还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

 

 

 

创新驱动人才强国 “十二五”规划纲要政策解读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篇为如何造就规模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勾勒出了清晰的路线图,也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突出重点,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

  我国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的现状不容乐观,尤其是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严重不足:在158个国际一级科学组织及其包含的1566个主要二级组织中,参与领导层的我国科学家仅占总数的2.26%。因此,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元表示,作为最宝贵的战略性资源,应为人才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搭建一个更大的舞台,有舞台才会出现领军人物和科学大师。规划纲要强调,加强实践培养,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建设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

  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规划纲要列举的这些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相信随着一项项措施的付诸实践,将会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带来质的飞跃。

  协调发展,重点开发紧缺专门人才

 “发展重点领域、开发紧缺人才”,是规划纲要十分强调的一个重点。

 “要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就必须抓住人才队伍中的‘短板’,重点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解释。

  依据规划纲要,急需大力开发的紧缺专门人才的重点领域,涵盖了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国际商务、能源资源、农业科技等经济领域和教育、文化、政法、医药卫生等社会领域。

  规划纲要还格外重视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认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这6支人才队伍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营造环境,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长期以来,在人才发展问题上,体制机制亟待创新是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一点,正因为体制机制不活,导致不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王通讯表示:“我国人才的70%最终是靠中小企业消化的,也就是说市场才是配置资源的主体。如果光靠党委政府下‘红头文件’来管理人才,很难落到企业、学校、医院、社区这些人才分布的角角落落里去。人才最终是用人单位在管,必须要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规划纲要对此加以明确,“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

  规划纲要对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也提出了要求。“之所以有不少人愿意当‘官’,是因为当‘官’后能拥有更多的社会行政资源和福利待遇。”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赵振华表示,应从体制机制上保证那些专业技术人才即使不当官,待遇也不低于行政官员,也能获得相应的尊重和社会回报。

  规划纲要针对性地对健全完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作出了部署,提出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营造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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